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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冻海鲜进口蛇口港代理清关公司

作者:杨生 | 分类:食品进口清关 | 浏览:143 | 日期:2023年11月17日

海鲜(hoisin)又称海产食物,海鲜隔夜后易产生蛋白质降解物, 包括鱼类、虾类、蟹类、贝类、软体类等品类。虽然海带这类海洋生物也常是被料理成食物,但是海鲜主要还是针对动物制成的料理为主,大部分可食用海洋生物都可以被称为海鲜。今天聚海国际小编就和大家讲解一下有关泰国冻海鲜进口清关的流程。

一、进口商备案

冻海鲜进口商须在已完成进口商备案的前提下,才可办理泰国冻海鲜进口清关手续。办理方式: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进入“企业管理和稽查”版块→办理“进口水产品进口商备案”。

二、检疫准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泰国冻海鲜自身的检验检疫风险,我国对泰国冻海鲜进口实施检验检疫准入制度。

泰国冻海鲜进口商须提前确认境外生产企业、产品是否经海关总署注册,是否在我国允许进口的范围内。查询路径: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信息服务→业务信息→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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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疫许可

海关总署对安全卫生风险较高的泰国冻海鲜进口施行检疫审批制度,进口商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办理网站: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注:同一申请单位对同一品种、同一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同一加工、使用单位拟从同一结关地入境的,一次只能办理一份检疫许可证。

四、进口申报

根据规定,泰国冻海鲜进口报关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单证,《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经深加工的泰国冻海鲜制品除外),经海关总署确认的输出国官方原产地证书和兽医(卫生)证书,兽医(卫生)证书上必须注明泰国冻海鲜原料来源地,泰国输华冻海鲜产品还需提供卫生证书。

泰国冻海鲜抵达入境后海关根据指令对冻海鲜进行检验检疫,经综合评定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应当注明泰国冻海鲜的境外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批次号、唛头、原产地、规格等追溯信息。

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进口泰国冻海鲜产品,海关向泰国冻海鲜进口商出具《检验检验处理通知书》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等安全项目不合格的,则实施退运或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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