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中药材血竭青岛港进口清关药检环节资料
作者:杨生 | 分类:中药材进口 | 浏览:14 | 日期:2025年07月16日新加坡中药材血竭从青岛港进口清关及药检的流程、单证要求与注意事项如下:
一、进口前资质准备
企业资质
境内收货人:需完成海关备案(通过海关总署“单一窗口”),并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
境外出口商:需在华注册并取得《进口药材境外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特殊资质:若血竭涉及濒危物种(如麒麟竭部分品种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需额外办理《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
产品预申报
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血竭的品名、数量、产地、成分等信息,获取《进口药材批件》(有效期1年)。首次进口需在国家药监局备案,非首次进口提供历史备案号。
二、核心单证要求
基础贸易单证
合同:明确进口商、出口商、货物名称、数量、金额及药用用途、加工方式。
发票:反映货物信息及交易金额。
装箱单:详细列出货物数量、规格、净重、毛重。
提单:海运或空运的法律文件。
原产地证书:注明植物来源(如麒麟竭Daemonorops draco),享受关税优惠需提供东南亚原产地证。
药品监管类单证
进口药品通关单:药品进口企业需向海关提交。
安全性评估报告:含血竭素、黄酮类成分检测结果。
成分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血竭素含量、重金属(铅/砷/汞)、农药残留、微生物限度(需符合《中国药典》限量)。
加工工艺说明:树脂提取方法(传统刀割法/化学提取法)及加工厂资质文件。
检疫与濒危物种文件
植物检疫证书:出口国官方出具,证明无病虫害及土壤残留。
CITES证书:若适用,需出口国签发CITES出口许可,中国濒管办核发《允许进口证明书》。
熏蒸证明:如植检证有熏蒸标识,无需单独提供。
其他文件
标签及翻译件:包装需标注中文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生产企业等信息。
温湿度记录:全程运输温湿度监控报告(血竭易受潮霉变,建议25℃以下,湿度<60%)。
非木质包装声明:若使用非木质包装,需标注“No Wooden Material”;木质包装需有IPPC标识(ISPM15标准)。
三、清关流程
货物到港
血竭抵达青岛港后,在海关监管区内卸货。
报关与报检
报关:委托具备中药材进口资质的报关公司,提交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原产地证书等单证。
报检: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提交植物检疫证书、成分检测报告等文件,接受现场查验和抽样送检。
检验检疫
现场查验:海关核对包装、标签、质量,检查原产地证、卫生证书等文件。
抽样送检:抽取样品送实验室检测,重点核查重金属、农残、微生物指标及有效成分含量(如血竭素)。检测周期通常为7-15个工作日,特殊项目可能延长。
税费缴纳
根据海关审定的货物价值,缴纳关税、增值税等税费。血竭的税率依据其具体形态(原料、提取物等)和用途(药用、工业用)确定,需提前查询HS编码和相关税率。
放行与提货
检测合格后,海关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销售或使用。企业凭放行单据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
四、药检注意事项
质量标准
血竭需符合《中国药典》及《进口药材管理办法》要求,部分地区需额外符合地方标准。若作为药用,需符合中国药典规定的质量标准,可能需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完成备案或审批。
风险预警
关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进口药材风险预警目录》,若血竭产地出现疫情或质量问题,可能被暂停进口。
储存与运输
血竭易受潮变质,运输过程中需严格控制温湿度(建议阴凉干燥环境),并提供运输记录备查。
五、关键注意事项
单证准确性
确保所有单证资料齐全、真实、有效,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清关延误或罚款。
专业合作
选择具备中药材进口资质的报关公司和物流公司,确保熟悉清关流程和药检要求。
风险预案
预留货物价值10%-15%的保证金,应对海关抽样检测(检测周期约20个工作日)。若检测不合格,可能面临退运、销毁或纳入企业不良记录。
口岸选择
仅限具备中药材进口资质的口岸(如广州、上海、天津、青岛),需提前确认青岛港是否在准入名单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