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中药材砂仁天津港进口清关药检国际物流
作者:杨生 | 分类:中药材进口 | 浏览:24 | 日期:2025年06月12日泰国中药材砂仁从天津港进口清关并进行药检,需遵循以下流程和要求:
一、进口前准备
企业资质审查:
进口企业需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以及进出口经营权。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中药材或中药饮品。
完成海关无纸化签约、海关企业年报申报以及电子委托协议签约等手续。
产品准入审核:
确认进口砂仁是否在我国允许进口的中药材目录内。
申请办理《进口药材批件》。
签订购买合同:
与国外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明确砂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
准备清关文件:
贸易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商业文件。
砂仁的原产地证明、卫生证书或自由销售证明。
植检证书,证明砂仁符合我国进口植物检疫要求。
药品进口许可证(如砂仁属于药品类别)。
收发货人备案号、原标签和对应中文翻译件。
二、进口清关流程
货物到港:
确认砂仁已到达天津港,并进行卸货、分拣等初步处理。
支付运费及换单:
向船代支付境外和境内运费,并换取提货所需的提单。
报检与报关:
将准备好的所有单证提交给海关进行报检和报关申报。
海关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并可能进行必要的检测和抽样。
缴纳税费:
根据货物的分类、价值和数量,缴纳相应的关税、增值税等税费。砂仁进口关税一般为6%,若原产国为东盟成员国,可能享受协定税率0%,增值税为9%。
海关查验:
海关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决定是否对货物进行查验。查验方式包括查看货物外观、抽样检测等。
三、药检流程
现场检疫:
海关对进口砂仁进行现场检疫,检查产品是否符合相关质量和卫生标准。
实验室检测:
如现场检疫中发现病虫害、病虫为害症状,或根据相关工作程序需进行实验室检疫的,海关将对砂仁采样并送实验室检测。
检疫结果评定:
检疫合格的,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砂仁方可销售、使用或在指定企业存放、加工。
检疫不合格的,海关签发检疫处理通知书,由货主或其代理人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退回或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
四、后续处理
放行与提货:
在完成所有清关手续、缴纳税费且查验合格后,海关予以放行。企业可凭相关单证提货,并将货物运送至国内指定地点。
质量检测与贴标:
进口后,砂仁需定期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符合中国标准。
根据中国法规,砂仁包装需贴中文标签,标明品名、原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然后方可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