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化工危险品出口越南海运到港要求
作者:杨生 | 分类:危险品出口 | 浏览:11 | 日期:2025年05月14日香港化工危险品出口越南海运到港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许可证与包装要求:
危险化学品需向香港消防处申请《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并提供符合国际运输规则的包装和标签(如UN规格包装、GHS标签)。少量样品(如<30kg)可能豁免许可证,但需提前确认。
普通化工原料(如塑料颗粒、染料)无需特殊许可,但需准备MSDS(安全技术说明书)。
运输文件准备:
合同、商业发票(注明成分、HS Code、用途)、装箱单(含净重/毛重、包装类型)、MSDS(需符合联合国GHS标准)、原产地证(如FORM E享东盟关税优惠)为必交文件。
特殊情况下需补充海运/空运鉴定报告(危险品需要,由专业机构出具,证明符合IMDG Code或IATA规则)。
越南进口要求:
越南海关对化工品有进口限制,需确认货物是否在允许进口范围内。
危险品需越南海关认可的MSDS(中英文或越南文)、GHS标签,部分类别需进口许可证(如农药、食品添加剂)。
普通化工品仍需MSDS,但无强制认证要求。
清关与税费:
越南海关可能要求取样检测,需预留时间。
普通化工品关税约5-20%,使用FORM E可降至0-5%。
包装与标签:
危险品需采用防水、防爆、防漏的安全包装,并贴上指定标签,标签应包含基本信息如产品名称、化学成分、净含量等。
包装需符合国际海运危险品规则,并贴上GHS标签。
运输公司选择:
选择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专业化工品海运服务的公司,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如实申报与沟通:
需如实申报货物信息,不可少报、漏报,不可以在货物中夹带未经申报物品。
与船运公司、货运代理和清关代理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货物的运输和清关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