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性化工品出口海运到港要求
作者:杨生 | 分类:危险品出口 | 浏览:14 | 日期:2025年05月09日油性化工品出口海运到港需满足包装、单证、合规申报及运输安全等多方面要求,具体如下:
一、包装要求
专用包装:油性化工品性质特殊,部分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性,必须使用符合国际标准的专用包装,如闭口钢桶、IBC吨桶等,确保包装强度和密封性,防止运输过程中泄漏。
合规标识:包装需清晰标注危险品标识、联合国编号、警示语等信息,并粘贴中文标签,注明品名、成分、危险性及应急措施,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及泰国相关法规。
二、单证要求
基础单证:需提供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文件,确保信息一致,并加盖公章。
危险品单证:
MSDS(安全数据表):提供中英文版本,详细说明化学成分、危险性及处理指导。
危包证:证明包装符合国际、国内及泰国标准,需提供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
危险品申报委托书和申报电子数据表:用于向海关申报危险品信息。
原产地证明(FORM-E):证明货物实际产地和出口金额,需经认证。
其他单证:根据泰国海关要求,可能需补充生产许可证、质量检测报告、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如适用)、卫生证书(如适用)等。
三、合规申报与查验
准确申报:在报关单上如实申报货物名称、数量、价值、危险类别等信息,确保与实际货物一致,避免瞒报、漏报。
配合查验:海关可能对货物进行开箱查验,需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等辅助材料,配合取样检测。
四、运输要求
专业运输:选择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物流公司,使用符合IMDG Code标准的专用集装箱(如DG柜),确保运输安全。
堆位要求:货物在船上需放置在专用堆放区域,如船舱尾部,避免靠近发动机或高温区域,防止温度变化引发危险。
应急措施:运输过程中需配备灭火器、吸附材料及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船员熟悉应急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