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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皇岗进口清关的一般流程

作者:杨生 | 分类:双清门到门 | 浏览:301 | 日期:2023年10月30日

一,皇岗口岸进口代理清关、报检:

A:客户应提供的文件资料信息

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代理报检委托书、发票、装箱单、合同、载货清单、进口商品对应的HS编码所需提交的监管证件等相关资料。

B: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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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皇岗口岸进口清关一般流程:

(一)预录入申报:申报人填制预录入凭单,自行录入或委托预录入企业录入报关单电            子数据,向海关申报。

(二)海关审单:海关收到报关单电子数据后,对报关单进行电子/人工审单,并根据审核结果向申报人发送“不受理申报”、“现场交单”、“放行交单”等回执。

(三)现场接单:

1、申报人接收到“现场交单”回执后,打印出纸质的报关单,备齐随附单证并签章后,到海关现场接单岗位办理接单手续。

2、现场接单人员办理接单手续后,对涉税费报关单打印、签发各类税费专用缴款书或专用票据,交由申报人缴纳各项税费。

(四)税费征收:

  1、申报人持海关打印的税费缴款书或专用票据到银行缴纳税费或通过网上支付;

  2、税费缴纳完毕后,将银行回执带回现场接单岗位,现场接单人员登陆系统核注税费。

3、海关对税费已缴的或不涉及税费的报关单核对无误后,加盖放行章并完成电子放行。

(五)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对需要做法检、产地检或包装检的进口货物,入境通过通道前,需要到进口检验检疫场实施检验检疫。

(六)通道放行:

1、对不需要做检验检疫的进口货物或已完成入境检验检疫的货物,可进入通道等待放行过关。

2、海关对于需要实施查验的货物,经海关查验无误后予以放行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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